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SKLMMB
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管理办法
随着本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工作、学科建设的迅速发展,大型仪器设备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减少重复购置和资金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重点室仪器平台是为全室、全所及全社会科研服务的共享平台。
第二条、本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有偿共享。
第三条、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请与确认:
1、重点室内、基础所、社会其他单位均可提出大型仪器申请,由重点实验室根据开放共享设备的条件予以确认。
2、对重点实验室确认应开放共用的,而被个别人员独自占用或某课题组占用,但利用率又较低的大型仪器设备所内予以网上公布。
3、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和可供多学科使用的通用性很强的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仪器设备管理单位有指定的设备开放管理人员和具有较高水平的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护与操作;
(3)仪器设备性能和运行良好,能正常工作,并在满足本依托单位科研、教学使用外有对外单位提供服务的机时。
第四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申请与审定:
1、首先申请本实验室LIMS系统账号,以课题组为单位建立收费账户,在课题组下建立使用个人ID用于仪器预约使用。
2、大型仪器必须经过专门的管理员培训方可进行指导下的操作。非常有经验的实验者可独立操作仪器,但必须经过仪器管理员确认资质。
3、重点实验室仪器组发给所有实验人员出入门禁卡,此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冒用。
第五条、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标准及其审定:
1、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按照基础所规定的统一标准,每年进行两次收费。
2、重点室内部课题组使用给予一定的优惠,并且优先满足重点室内部课题组的科研任务。
第六条、操作程序:
1、重点实验室统一使用LIMS电子化管理系统的信息作为使用设备和经费结算的凭证。
2、用户使用共享设备时必须在LIMS中进行预约,系统根据重点实验室规定的收费标准自动计算出使用经费量。
第七条、设备开放共享单位必须履行以下承诺:
1、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
2、按时完成用户的测试;
3、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分析测试结果和规范的分析测试报告。
4、不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重点实验室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